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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号)精神,为帮助考生做好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专业要求,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十元将不再退回。
五、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3日―6月6日,报名网址: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3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凡新报考者,在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6月3日―6月7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19号窗口审核,审核结果将放在南京人事考试网上供考生查询。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 1号)文件规定,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9月2日-9月6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北京东路63号)18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83151995。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9月2日-9月6日期间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具体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传真:(025)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11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js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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