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2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考点-矿山事故

|0·2012-08-29 09:49:29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矿山事故的法律责任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事故责任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事故责任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人民政府授权,《矿山安全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

  (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根据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人民政府授权,《矿山安全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现行职责分工由有关主管部门决定。

  小结:本讲通过对《矿山安全法》讲解,要求大家了解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及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重点掌握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以及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2012年安全工程师奖学金活动-学课程,拿大奖!

2012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2安全工程师VIP套餐 考试不过免费重学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