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考点辅导(5)

|0·2010-07-07 11:12:36浏览0 收藏0

  3.关于时间的效力

  这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二是法律另行规定生效时间。如《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生效施行。三是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时生效。

  法的时间效力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这是当今各国法律特别是刑法所共同遵循的惯例。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出于某种需要,也可以对法的时间效力作出溯及既往的规定。如我国《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就有溯及既往的特别规定。

09安全工程师老师播客吧访谈实录 
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9月4、5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