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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注册安全工程师辅导: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0·2010-06-23 16:14:57浏览0 收藏0

  十六、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各种危险物品是引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加强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重点监控,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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