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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9〕7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议,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时间为:
9月5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髀?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卷,按专用答题卡首页上的要求作答。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四、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
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09年4月15日9:00―24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查资格、缴费。
(三)已参加过报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四)2009年4月27日―30日,市人事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市人事局右侧)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六、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报名费每人70元。
2009年9月1日―4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