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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安监局《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6、7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同去年,即除泰州市(并入扬州市)、宿迁市(并入淮安市)两市之外,其他各市辖市均设立考点考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考生在参加该科目考试时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编程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执行。
六、报名办法
(一)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支付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报名时间从2008年5月20日-6月16日,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传报名表。
3、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于2008年6月16―18日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明二村31号C区四楼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进行资格确认并支付考试费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的考生在资格确认所属市、区进行,确认时间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4、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本人近期同底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可于8月25日起登陆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报名点审核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审核时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考生注意事项:
1、老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的后果;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2、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本通知报名工作中的第(五)条办理。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08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同时预订,现场不受理教材征订,在资格审核时交费。为使广大考生及时、方便地领取教材,将对所有教材进行邮寄,不再设现场教材发放,网上教材征订时考生可定购多本教材,邮寄费按照教材款的10%收取,不足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建议考生参加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62126633。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市物价局、江苏市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