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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8]1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8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6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7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2:00―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报名条件及相关事宜
报名条件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7、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相关事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2008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2008年5月7日至5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2、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08年5月19日至5月23日(节假日除外)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信息管理处(218室)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应提供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及报考人员报名表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并提交报考人员的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应提供本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报考人员报名表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及免试表(附件2,手工填写即可)两份,并提交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相关要求
1、由于2008年报名方式对比以往有较大调整,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个人完成网上报名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要做好指导、帮辅工作,保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审查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57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其余3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五、资格证书发放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由市安监局人事培训处负责。
咨询电话:3022239建议考生参加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62126633
六、注意事项
1、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已经过适当修订、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考试时请注意:①、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②、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③、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信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根据人事部3号令的有关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凡属严重违纪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因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经审核后未能发放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所交纳费用不予退还。(具体停考人员名单可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报名室218室查询)
附件1:报名汇总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