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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渝人考〔2007〕22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6〕13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6日―5月18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㈢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
专业
代码 |
级别 |
级别
代码 |
科 目 |
科目代码 |
安全工程师 |
01 |
免试类 |
2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4 | ||||
全科类 |
4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2 | ||||
安全生产技术 |
3 |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4 |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考生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以及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考生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下载“考试报名条件证明”),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考生委托他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㈡ 各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考生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与考生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考生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和考生报名条件盖章证明进行审查;三是须对考生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五、报名地点
1.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3楼331房间,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2.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3.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百盛商场后面>,万友公司11楼1102房间,联系电话:68770085)。
4.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5.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6.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7. 万州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58233611。
8. 涪陵区人事局考试科,联系电话:72227363。
9. 黔江区人事局职改办,联系电话:79223183。
六、考试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8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2元。新考生(不含免试两科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
七、考场设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为配合考生学习,国家生产安全监督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丛书,根据考试的特点及科目设置分别对各科考试要点做了说明,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备用书。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新版) 10元/本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新版) 32元/本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新版) 36元/本
《安全生产技术》(新版) 56元/本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新版) 26元/本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前强化与摸拟试题汇编》58元/本
九、其它要求
㈠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两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㈡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仍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㈢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均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㈣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的报名参考工作。
㈤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务必于5月26日前,将《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1)、《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附件2)和现场摄像报名信息数据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㈥ 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后。
㈦ 办证时间和要求。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