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考函【2006】20 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各驻蓉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及川人办发〔2006〕9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受市职改办委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科目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7日-5月31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8月21日-9月4日
考试时间:2006年9月9-10日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9月10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自备计算器) |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免试科目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科目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文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或直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填写《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
www.cdpta.gov.cn下载区可下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还需填写《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报表》,按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清楚后,经所在单位初审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携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报名表》、《申报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两张近期小二寸照片到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宣传处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营门口立交桥旁<北>劳动大厦20楼法规宣传处,咨询电话:87706046),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持已加盖章的报名表(申报表)和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报名手续。
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考试中心4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
网址:
www.cdpta.gov.cn。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317号和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考务费5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62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费。
五、教材: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大纲、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另文通知。
六、注意事项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卷由主观题组成,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普通函数计算器(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各科考试的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等)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