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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5]49号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8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10日至11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一。
由于大纲修订,《安全生产技术》改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即:前80分为必做题,后20分为选做题,满分为100分。20分的选做题共有3组,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任选其中一组,如果多选,计算机阅卷系统将只评阅该部分最前面的选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一)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31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确定。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5月23―24日报名,报名地点:军凯宾馆后栋六楼会议室(远大一路132号),咨询电话:2217795。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名的,可于考前两个月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补报。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程序如下:
1、第一次报考(新报)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3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报名信息卡”以及《资格考试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续报人员持去年准考证、资格考试登记表(须单位盖章)、报名信息卡、照片3张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并将准考证贴附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后。
2、各市、州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上述申报资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报名,市(州)职改办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送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省职改办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报名结束后,自行光电阅读“报名信息卡”,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扫描照片,照片统一为JPG压缩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0KB以内,文件名以市、州代码(2位)+报名点代码(2位)+报名序号组成。从今年起,所有执业资格考试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校对有关信息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对各地的报考信息逐人进行校核。
4、《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等报名表格由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或从省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下载打印)。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需要《资格考试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等报名材料,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购。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的意见并签名,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有关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事部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含上缴人事部12元)。
我省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辅导教材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订发行,考生自愿征订。各地人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5月23-24日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6月20日前
各地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报名资料
7月25日前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5日―9日
各报名点发放准考证
9月10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1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自备计算器)
10月20日前
省人事考试中心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成绩信息
11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