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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组织分工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10、11日两天。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大纲修订,今年《安全生产技术》改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即:前80分为必做题,后20分为选做题,满分为100分。20分的选做题共有3组,应考人员可根据自己专业特长,任选其中一组,如果多选,计算机阅卷系统将只评阅该部分最前面的选项。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静音、无编程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此项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携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三)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10元。
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