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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的一些科目:
1、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因此,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人员可以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只需要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2个科目。而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本科专业毕业生则可以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免考条件仅适用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想要变更专业类别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则需要参照第3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