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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注安师报名首考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张,并签字确认。(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并签章,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需在有效期之内,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原件+复印件)
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原件+复印件)
5、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拿到初级证并且工作时长也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
6、高级职称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人员提供,原件+复印件)
7、报名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比如部分考区要求提供居住证、社保证明等)
一切以各省、地区的官方通知为准。
1、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以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考生,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定的材料。
3、免考《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考生,提交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
免考考生需要准备的材料一切以各省、地区的官方通知为主。
考生报考中级注安师不再需要单位开工作年限证明。不过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人事部将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合作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承诺内容有以下几点:
1、已了解告知的相关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资料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且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当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内容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