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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社通〔2019〕9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5 号)的要求,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证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通知合格人员做好办证准备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统一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其它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考试资格并通过考试者,将取消其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要求,严肃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