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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报名点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广东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
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若考生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