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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环球网校·2018-09-29 09:53:46浏览57 收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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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报名开始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种类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分为综合应急顶案、专项应急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二、应急预案的备案

1、政府部门预案的备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的备案。

(1)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备案的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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