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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安全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环球网校·2018-09-27 09:10:27浏览45 收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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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安全工程师新一轮的考试报名开始了,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安全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安全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基本要求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权利范围】

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

③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④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⑤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

⑥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危险情况已经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此时采取紧急撤离是最妥当的办法。而且职责中有明确的规定。符合要求。

本节要求考生掌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内容,重点是权利义务内容,记忆文中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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