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下午16:45,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各培训机构的培训学员由该培训机构按要求统一报名。
(三)补考及直接鉴定报名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参考考生理论或实操成绩单科合格的,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参考考生仅可申报一次补考。除初次鉴定一年内的首次补考外,申报补考均应按报考科目缴纳补考费用。报名但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考试不合格,请报名参考考生务必准时参考。
1.申请补考的考生可直接到重庆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或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23-61205602;联系人:夏老师)。
2.需缴纳补考费用和直接申请鉴定的考生请于8月8日、8月9日的每日12时前直接到重庆市消防总队培训基地(江北区复盛镇银盆村)报名并缴纳鉴定费(现金、零钞)。(缴费报名电话:023-61205602;联系人:夏老师)>>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