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点击查看:2019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部分第四章汇总
第四部分 法律
第四章 财政法、预算法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概念
指对全部或部分占用国有资产单位的产权、全民所有制单位与其他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产权,依法划分归属国家享有的资产所有权和企业享有的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
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时,应当报( )批准。
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财政部门
C.上一级人民政府
D.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答案】A
【解析】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提示:2019年审计师目前处于备考阶段,报名成功的考生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我们会在准考证打印开始前提醒广大考生2019年各省审计师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请及时预约,让您无忧备考。
环球网校小编友情提示:环球网校审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发布2019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国有资产管理法,请持续关注!更有海量资料免费送,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