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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部分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的新闻,为考生发布审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复习工作,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法律部分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部分 法律
第二章 审计法
第二节 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知识点一、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
(2013初)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我国审计机关的职责有:
A.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B.对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D.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E.对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单独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答案】ABCD
知识点二、审计机关的权限
要求提供资料权、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建议权(建议给予处分和建议纠正违法规定)、提请协助权。
知识点三、审计管辖
(一)涵义。即关于审计机关的审计权限分工的制度
(二)审计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从审计法的规定来看,确定审计管辖原则:
1、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原则;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
3、指定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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