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自己的M轿车向甲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投保了足额机动车损失保险。在保险合同期内,王某的家庭成员周某因家事纠纷故意打砸M轿车,造成M轿车毁损,甲公司认定损失金额5000元。甲公司向王某支付了5000元保险金,并且行使代位求偿权,甲公司书面通知周某其已取得代位求偿权并请求周某予以赔偿。周某收到甲公司通知后向王某赔偿了5000元,甲公司拟提起诉讼,请求周某赔偿。下列关于甲公司代位求偿表述正确的是( )。
甲公司代位求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周某收到通知之日起算
由于周某是王某的家庭成员,甲公司不得向周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若周某以其已向王某赔偿为由抗辩甲公司,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应以王某的名义向周某行使代位求偿权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所以选项A错误。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已经通知到第三者,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正确。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所以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