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正在进行某小区楼盘项目的开发,2022 年 4 月 1 日赵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小区正在建造的房屋(1 号别墅)。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赵某于 2022年 4 月 10 日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23 年 3 月 20 日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银行贷款,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 1 号别墅抵押给乙银行,并签订了抵押合同。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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