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同城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3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乙银行不得拒绝付款
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乙银行拒绝付款的,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进行追索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甲公司)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得分类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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