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对乙负有50万元到期债务尚未清偿,甲将自己价值100万元的保时捷小汽车以10万元价格售予丙,丙对甲低价售车以逃避对乙的到期债务一事知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
代位权
B
撤销权
C
解除权
D
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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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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