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三人共同成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张某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合同时,应当经过李某和王某的同意。某日,张某在未经李某、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代表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金额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对于张某越权代表不知情。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甲企业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有效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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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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