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向非合伙人李某借款5万元,李某欠甲企业8万元,甲企业尚欠乙公司货款30万元。下列关于甲企业及其合伙人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若张某无力偿还李某5万元,李某有权代位行使张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B
若甲企业无力清偿乙公司债务,张某清偿的数额超过应分担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C
甲企业欠乙公司的30万元货款,应当先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李某以其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对甲企业的债务后,只需偿还甲企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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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C: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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