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考试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
>
下列情形中,甲股份有限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 )。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甲股份有限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 )。
A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为9人,目前人数为5人
B
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50万元
C
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A,C
解析
(1)选项A:虽董事会人数不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已经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5÷9),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2)选项B:未弥补的亏损并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不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3)选项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得分类型】1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更多试题 >
更多资料 >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