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合议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员组成审判组织,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
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选民资格案或者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项A,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而非仅由审判员组成;选项B,适用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及重大、疑难的案件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项C,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