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会-经济法-第4章-弹题6
乙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但应向丙支付500元
乙将手机出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甲有权请求乙给予损害赔偿
选项AC: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选项BD: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