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会-经济法-票据的出票
陈某出票时在汇票上记载“收货后付款”
李某出票时未记载付款人名称
王某将中文大写“伍万元整”的汇票数码记载为“5000”
郑某出票时未记载付款日期
(1)选项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则汇票无效。(1)选项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2)选项 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3)选项 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此为见票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