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经济法-模拟卷5-多1-代理的种类
订立遗嘱
办理房产登记
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婚姻登记
订立遗嘱(选项A)、婚姻登记(选项D)、收养子女等法律行为,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