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会-经济法-模拟卷5-单16-承诺
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得晚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表示反对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致,否则视为新要约
选项B: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选项D: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但在实践中,受要约人可能对要约的文字乃至内容作出某些修改,此时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