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六章-受益人
受益人自信托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信托财产清偿债务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和继承,也可以放弃
受益人的权利限于信托受益权
(1)选项A:如果信托文件未对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起始时间作出特别规定,受益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选项B: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3)选项D:除信托受益权外,受益人还可以行使信托财产管理处分的知情权、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权、对违反信托权限行为的撤销权以及对受托人的解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