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1年
30日
2年
3 个月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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