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六章-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甲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
乙以胁迫手段取得票据
丙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
丁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票据
(1)选项AB: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2)选项D: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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