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五章-标的物的检验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虽未在法定期限提出质量异议,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拒付剩余货款
因设备质量不合格,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甲公司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未约定质量检验期限,也未约定质量保证期,应在不超过2年的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但甲公司提出异议时已是2年后,应视为质量符合要求,甲公司应当支付剩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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