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五章-抵销
2021年1月底,王某有权向陈某主张抵销
2021年2月底,王某有权向陈某主张抵销
2021年1月底,王某向陈某主张抵销时,陈某有权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陈某欠王某的是租金,王某欠陈某的是货款,标的物种类不相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抵销
(1)选项A:2021年1月底,王某可以将自己的“未到期”债务(2月初到期)与陈某的“到期”债务(1月初到期)抵销;
(2)选项B:2021年2月底,两项债务均已到期,王某、陈某均有权向对方主张抵销;
(3)选项C:后履行抗辩权应当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谈,本案是租赁和买卖两个双务合同;
(4)选项D:不论租金还是货款,均为货币,种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