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
未缔结合同,则甲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须承担责任
虽未缔结合同,但甲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乙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虽未缔结合同,但甲公司不当泄露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应赔偿损失
选项CD:甲公司泄露乙公司 的商业秘密,造成乙公司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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