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占有
寄存人对正在寄存物的占有
保管人对其保管物的占有
出质人对其出质物的占有
抵押人对其抵押物的占有
(1)选项AB:本质上均为保管,委托方(寄存人)为间接占有,受托方(保管人)为直接占有;(2)选项C:动产质押向质权人交付质物,因此,出质人对质物的占有为间接占有; (3)选项D:抵押不需要向抵押权人交付抵押物,由抵押人继续对抵押物直接占有。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