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相邻关系
甲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
乙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
甲、乙两工厂之间的地役权合同须为书面合同
地役权自地役权登记时设立
(1)选项AB:甲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
( 2)选项CD: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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