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善意取得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已知晓该房屋并非李某所有,不构成善意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
张某有权主张丁某返还房屋,因为张某为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 1)选项A:受让人是否为善意,判断时点以受让时为准。
(2)选项B:善意取得要求交易行为有偿,且具有合理的交易价格,并不要求已实际支付全部价款。
(3)选项C: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动产与不动产均可适用。
(4)选项D:丁某已经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