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共有
穿插在小区多个区域间的城镇公共道路
别墅区私人所有绿地
物业服务用房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1)选项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 2)选项B: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3)选项C: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4)选项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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