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居住权
地役权
(1)选项B: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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