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吴某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吴某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电视机所有权
吴某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吴某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1)乙无权处分电视机,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
( 2)丙已经取得电视机所有权,其将电视机卖给吴某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行为,吴某基于丙的交付行为即可“继受取得”电视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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