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用益物权
李某的姑姑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属于债权,参照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李某的姑姑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属于债权,但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自登记时权利生效
李某的姑姑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自遗嘱生效日设立
李某的姑姑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 1)李某的姑姑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权利为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2)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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