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共有
4人
3人
6人
5人
( 1 )“未约定共有形式"",出资人之间为“朋友”关系,应推定为按份共有;(2)共有人之间对转让决议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 3)由于没有约定份额,也无法确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2/3份额=6×2/3=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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