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责任公司有张某、李某两名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2021年2月,李某发现该公司基于股东会2020年2月作出的增资决议增加了注册资本,李某的持股比例别稀释。经查,该公司2020年2月并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如果李某拟提起诉讼推翻增资决议,其诉讼请求应当是( )
撤销决议
确认决议不成立
确认决议无效
确认决议效力待定
没有开股东会,该决议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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