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谢某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谢某要求赵某清偿5万元欠款,根据约定的损益分担比例,赵某可以拒绝该请求而只承担2万元的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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