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月考测评-第1套-多17-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李、赵不承担责任
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李、赵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王、李2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王、李2人造成的债务由此2人承担全部责任
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李、赵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王、李2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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