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会-经济法-月考测评-第1套-单10-诉讼时效的中止
2021年7月1日
2022年7月1日
2022年7月6日
2021年7月6日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本题中2019年7月1日王某拒付租金,赵某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和义务人。赵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2019年8月1日发生不可抗力,持续时间为5天,未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不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赵某向王某主张权利的最后期限是仍然是2022年7月1日前。